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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也能不能导致股骨头坏死
骨科疾病中,股骨头坏死是属于其中之一,它是对人体骨骼的一种伤害,股骨头坏死会严重影响患者的出行和正常活动,很多学者研究证实,怀孕也能导致股骨头坏死吗?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,为什么会出现怀孕也会导致股骨头坏死呢?研究发现怀孕的确也能导致股骨头坏死。
女性怀孕后,孕期内肾上腺皮质功能明显增强。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增加,妊娠女性的尿及血液中皮质类固醇的水平明显升高。皮质类固醇与ACTH均可从胎盘产生,许多研究者都从胎盘中分离出皮质醇、皮质酮、醛固酮以及其他皮质类固醇物质。这些物质的增加一是可导致股骨头坏死的发生,二是可使股骨头坏死进一步加重。 另外,随着胎儿的长大,妊娠后期,体重也逐渐增加,这无疑会加重髋关节的负荷,股骨头所受的承重压力会增大,这加剧了股骨头坏死的发生。因此,妊娠会使股骨头坏死病情加重,而且在治疗上增加了困难。 因此,妊娠期间要孕妇注意多食用优质蛋白质和适量补充维生素。比如钙能够促进胎儿骨骼发育,铁可以预防贫血,锌可以促进胎儿脑儿发育等等。但也不能够盲目地补充,否则不仅可能会造成巨大儿,还增加了股骨头坏死患者的负重,对两者都是不利的。 关于皮质的信息重症肌无力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,肾上腺皮质激素是治疗重症肌无力的常用药物,采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此病的主要疗法有以下三种。 糖皮质激素可用于风湿病的治疗,其作用的中心是降低机体对各种有害刺激的反应性,使机体在不良的环境中维持必要的生理功能。糖皮质激素的主要治疗作用有以下两个方面。 糖皮质激素治疗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虽然有疗效,但长期大量应用或突然停药会产生许多严重不良反应,所以必须严格在医生的指导和监督下用药,切不可自行增减或停用激素药,并在用药过程中随时观察有无以下反应: 肾上腺皮质激素(以下简称激素)治疗重症肌无力是目前世界各国公认有效的常规疗法。适用于各型肌无力病人,有效率达90%以上,常用药物为强的松。主要适用于单纯眼肌型重症肌无力,抗胆碱酯酶剂疗效不佳而准备行胸腺摘除的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患者,病情恶化又不适于或拒绝作胸腺摘除的重症肌无力患者。不愿做胸腺切除或胸腺瘤切除术的老人和小儿尤应首选。对同意手术的病人术前应先用激素疗法使症状明显改善,达到最佳状态再做手术,而且术后应用小剂量激素疗法治疗1~2年,这样可避免或减少术后危象的发生,早期达到完全缓解。 由于糖皮质激素不能影响幼年强直性脊柱炎的病程,故不作为常规使用。只有在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和改善病情抗风湿药无效,或伴有虹膜睫状体炎、肺受累等比较严重的关节外损害时,才需要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,并且常与非甾体类抗炎药及其他抗风湿药物联用。一般使用小剂量,相当于泼尼松每日5~10毫克,每日早晨1次给药;病情严重者可与泼尼松每日每千克体重1毫克(总量不超过40毫克),并可分次服用。取得疗效后应逐渐减量,直至停用。此外,对于症状严重的大关节炎,可考虑进行关节腔内注射激素治疗。 糖皮质激素治疗风湿病的确定适应证:①系统性红斑狼疮、多肌炎、皮肌炎、血管炎、类风湿性关节炎伴有血小板减少性紫癜、血管炎、白细胞减少、虹膜睫状体炎、浆膜炎和重要器官受累者。②各种血清阴性脊柱关节病,如强直性脊柱炎、赖特氏综合征合并虹膜睫状体炎者。③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的全身型经一般非激素类抗炎药治疗无效时。以上情况均应使用糖皮质激素。 糖皮质激素是治疗肾小球肾炎的常用药物,由于人们对激素类药物认识的不足,往往谈激素色变,实际上如果能够把握住激素类药物的用药注意事项,那么激素类药物将在疾病治疗中发挥很大的作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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