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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直性脊柱炎的诊断标准
全国部分省市中西医结合风湿病学术座谈会(1985)制定的强直性脊柱炎诊断标准(1988年4月昆明全国中西医结合风湿类疾病学术会议修订通过):
(1)症状:以两骶髂关节、腰背部反复疼痛为主。 (2)体征:早、中期患者脊柱活动有不同程度受限,晚期患者脊柱出现强直驼背固定,胸廓活动度减少或消失。 (3)实验室检查:血沉多增快,RF多阴性。HLA-B27多呈强阳性。 (4)X线检查:具有强直性脊柱炎和骶髂关节典型改变。 纽约诊断标准(1966年): (1)各方面的腰椎活动受限(前屈、后伸、侧屈)。 (2)胸腰段或腰椎过去痛过,现在仍痛。 肯定脊柱炎诊断:如果①3~4度双侧骶髂关节炎,加上至少一条临床指标。②3~4度单侧或2度双侧骶髂关节炎加上第一或第二、第三个临床指标。 可能脊柱炎诊断:如果仅有3~4度双侧骶髂关节炎而无临床指标。 诊断标准强调了腰痛、腰椎活动受限、胸痛、胸廓活动受限和骶髂关节炎在诊断方面的重要性。因此,如掌握上述要点,本病是不难诊断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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